政府门户
丹寨县,隶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处东经107°44′-108°08′、北纬26°05′-26°26′之间,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东与雷山县接壤,南靠三都水族自治县,西与都匀市、麻江县交界,北抵凯里市。全县辖3镇4乡1个国营农场,县境内多民族聚居,有苗族、汉族、水族、布依族等21个少数民族。面积940平方公里,总人口17.2万人(2013年)。县人民政府驻龙泉镇。2013年,丹寨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5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4.2亿元。丹寨县苗族蜡染、古法造纸、苗族锦鸡舞、苗族口头经典“贾”、苗族苗年、苗族服饰、苗族芒筒芦笙祭祀乐舞七个项目已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2年,获中国“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称号。
乐亭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