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门户

广西崇左天等县人民政府
广西崇左天等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兴隆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永靖县人民政府
永靖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邹平市人民政府
邹平市人民政府

邹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睢县人民政府
睢县人民政府

睢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人民政府的职能(一)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了解掌握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二)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它专业会议的准备、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发各类公文;处理各乡镇、各部门送达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五)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求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拟办意见。对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七)收集、编辑信息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文秘工作。(八)承担县政府来宾调研、接待工作。(九)协调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广西河池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和审核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稿及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四)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五)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六)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七)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八)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县人民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十)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建议、提案的落实。(十一)收集、编辑、报送上级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

芮城县人民政府
芮城县人民政府

芮城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改制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管理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教育资产和各项教育经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聘用、调配、辞退等工作,办理教育系统调动、奖惩、离退休等呈报审批手续。(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科级学校领导干部的提名和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负责全县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培训和班子考核,负责教育局机关干部的实绩考核和股级干部的任免。(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及美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群团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学会、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九)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十)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研项目,规划、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落实学科教学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

1 15 16 17 18 19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