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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政府
赣榆区人民政府

赣榆地处苏鲁交界的黄海之滨、海州湾畔,全区总面积1514平方千米,辖15个镇,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27个行政村、42个社区,人口118万。境内山区、平原、沿海各占1/3,自西向东梯次布局。同时,赣榆拥有108万亩浅海域和62.5公里黄金海岸线,享有“黄海明珠”和“江苏北大门”等美誉。近年来,赣榆区围绕建设“实力赣榆、生态赣榆、和安赣榆”三大目标,按照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思路,抢抓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创新型城市试点等国家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做大港口、做强产业、做优城市,港口、产业、城市三大板块加快突破、强势崛起,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0亿元,增长12.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51.2亿元,增长23.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2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9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60元,分别增长10.4%和12.5%。近年来,赣榆成功创建江苏省园林城市、省文明城市、省卫生县城和省级生态区,实现了省级层面“四城同创”工作的圆满收官;先后荣获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等国家级荣誉称号。2014年7月9日,赣榆撤县设区,正式迈进融入主城、跨越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建德市人民政府
建德市人民政府

建德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或参与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情况,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研究。(二)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收集、整理和传送政务信息,起草市政府的日常文电及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稿。(三)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和全市工作大局的需要,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之间的工作。(四)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七)做好市政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代表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八)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和办公室的业务工作。(九)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清理;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做好市政府领导、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十)负责市政府的外事工作。

舒兰市人民政府
舒兰市人民政府

舒兰历史久远。新石器时代属西团山文化区。夏、商、周、秦时代,为肃慎族居住地。汉代,为玄菟群郡殷台县辖地。三国两晋时代,为挹娄人居地。南北朝、隋代为勿吉粟末部辖地。唐代,为粟末靺鞨部辖地。公元762年,唐肃宗诏以渤海为国,舒兰为渤海国涑洲辖地。五代、宋代时,东北地区正是辽金时代,舒兰境域一直是女真族居地,先属辽东丹国涑洲辖地,后为东京道涑洲辖地;金时,为上京会宁府辖地。元代,为开元路咸平府辖地,后属海西辽东道宣慰使司辖地。清代,崇德元年至顺治十年(1636—1654年),属盛京辖地;顺治十一年至康熙十五年(1655—1677年),属宁古塔将军辖地;康熙十五年至二十年(1677—1681年),属吉林将军辖地;康熙二十年至光绪三十三年(1681—1907年),先后属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永吉州、吉林厅、吉林府辖地;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二年(1907—1910年),分别属吉林府、五常厅和京都内务府直辖的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辖地。宣统二年三月壬戌(1910年4月27日),析吉林府北境,五常府南境,设置舒兰县,县治所抢子坡(朝阳镇),属吉林省西南路道。1929年(民国18年),废除道制,直属吉林省。1946年7月,归吉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辖。1948年7月15日,撤销吉北专署,归吉林省直辖。1958年9月27日,归吉林市管辖。1966年2月,归永吉专署管辖。1969年6月6日,归吉林市管辖。1992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舒兰县设立舒兰市(县级),由省直辖。同年11月2日,吉林省政府通知,舒兰设市后,暂由吉林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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