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

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
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

饶平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二)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材料,做好有关会议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五)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六)收集整理政务信息,提供领导决策参阅,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八)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九)做好机关行政后勤事务,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的协调管理工作。(十)负责全县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管理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属下事业单位及挂靠单位。(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各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审批和住房基金运转的监管。(十三)做好战备支前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同驻地部队的关系。(十四)负责政府法制和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法制局交办的事项。(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协调政府部门之间、乡镇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求县政府解决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处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考察、访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八、围绕县政府工作中心,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为县政府领导提供超前性建议,搞好决策服务。九、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政务信息。十、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十二、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建议和问题。十三、负责上级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十四、负责县政府印鉴、印信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十六、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十七、负责协调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十八、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源县人民政府
东源县人民政府

东源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三穗县人民政府
三穗县人民政府

三穗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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