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安陆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机关之间、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权划分的意见。(四)审核、报批股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和领导职数的调整意见。(五)拟订市级机关和乡(镇)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六)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管理权限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七)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八)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九)审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使用的请示;参与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十)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奖励考评。
铜川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二)负责市政府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三)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稿起草和文书处理工作。(四)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审批。(五)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七)负责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八)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市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九)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内网及公文传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十)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州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领导的报告、讲话材料和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州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州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五)督促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六)负责州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州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七)组织办理涉及州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八)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州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向州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九)围绕州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州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指导、监督全州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州政府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