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司法局是大连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装备处、监狱管理处(戒毒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法制宣传处、基层工作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社区矫正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政治部(警务部)、纪委监察室。政治部(警务部)下设:组织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干部处。设有中共大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大连市委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大连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大连市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市局辖有6个直属单位和4个行业协会:大连市监狱、大连市姚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连市公证处、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大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和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市公证协会、大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大连市司法鉴定协会。
数据统计
相关导航
吉首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六)围绕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承担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调查反映群众关注的改革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七)负责全市政府工作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八)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十)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
东海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