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地处黄海之滨、胶州湾畔,因东南临胶州湾,以胶水而得名。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青岛地区第一个撤县设市。胶州市陆地面积1324平方公里,海岸线25公里,辖6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65个居委会,户籍人口81.6万人。持续开展大气综合整治,率先在全国同级城市开展环保物联网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试点,优良天数两年内新增6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3%,在青岛市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率考核中名列第一。在青岛市科学发展电话民意调查中获得“三连冠”。先后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市、省“四德”工程建设示范市、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称号,2013年在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荣获青岛市第一、全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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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改制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管理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教育资产和各项教育经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聘用、调配、辞退等工作,办理教育系统调动、奖惩、离退休等呈报审批手续。(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科级学校领导干部的提名和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负责全县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培训和班子考核,负责教育局机关干部的实绩考核和股级干部的任免。(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及美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群团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学会、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九)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十)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研项目,规划、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落实学科教学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