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苏州吴中区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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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1、执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松江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舟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及其他部门的函,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九)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十)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六)围绕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承担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调查反映群众关注的改革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七)负责全市政府工作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八)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十)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