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二)负责县政府的文书处理及县政府机要保密工作,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初审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五)负责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六)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七)组织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省、市、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八)督促办理县政府决策、决议、领导批示,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值班期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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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直机关党建网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则,领导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工作。2、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纪党规教育工作。3、指导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处科级干部理论培训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4、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省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及时向省委、省纪委反映省直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5、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6、督促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7、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履行负责人的职务任免手续和考核、培训工作。8、领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委托,归口协调省直机关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处党组织、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犯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审批处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处理决定。9、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组织群众的工作。10、承担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1、对省直机关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12、对市(州、地)直机关工委工作进行指导。13、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