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三)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审批。(五)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向市政府、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六)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并向市上报送处置情况。(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九)协助县政府领导指导协调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案件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十)负责组织县政府承担的中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意见提案以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的接待工作。(十三)领导、归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十四)负责本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十五)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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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及其他部门的函,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九)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十)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