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政府

绵竹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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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八)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有关不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本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十)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十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十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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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市政府的公文。(三)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支前工作。做好部队各类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维稳保安、经济建设等行动的支前保障工作。(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八)负责市直单位工作会议的审核,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十)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机关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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