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对全县政府重要决策中的问题进行专题或跟踪调研。(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相关材料准备及有关接待事项的落实(四)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政府系统目标、绩效管理和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五)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县长公开电话来电受理及工作网络的协调管理工作。(六)负责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组织、建设及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反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七)负责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及政府广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十)负责对外接待和友好县市、有关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十一)负责全县旅游开发、编制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县法制工作。(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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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市政府的公文。(三)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支前工作。做好部队各类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维稳保安、经济建设等行动的支前保障工作。(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八)负责市直单位工作会议的审核,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十)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机关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