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成立,系隶属大连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独立事业单位。单位下设18个部门,其中机关处室7个,区市县办事处11个,共有编制...
标签: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组织 政府门户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大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成立,系隶属大连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独立事业单位。单位下设18个部门,其中机关处室7个,区市县办事处11个,共有编制194人。主要职能是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补贴资金等房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委托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具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能。目前,单位本科以上学历占57%;中级以上职称占63%,其中高级职称有14人;中共党员占43%,职工平均年龄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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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地处苏鲁交界的黄海之滨、海州湾畔,全区总面积1514平方千米,辖15个镇,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27个行政村、42个社区,人口118万。境内山区、平原、沿海各占1/3,自西向东梯次布局。同时,赣榆拥有108万亩浅海域和62.5公里黄金海岸线,享有“黄海明珠”和“江苏北大门”等美誉。近年来,赣榆区围绕建设“实力赣榆、生态赣榆、和安赣榆”三大目标,按照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思路,抢抓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创新型城市试点等国家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做大港口、做强产业、做优城市,港口、产业、城市三大板块加快突破、强势崛起,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0亿元,增长12.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51.2亿元,增长23.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2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9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60元,分别增长10.4%和12.5%。近年来,赣榆成功创建江苏省园林城市、省文明城市、省卫生县城和省级生态区,实现了省级层面“四城同创”工作的圆满收官;先后荣获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等国家级荣誉称号。2014年7月9日,赣榆撤县设区,正式迈进融入主城、跨越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有关问题。(九)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十)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