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政府网由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1〕83号)和中共屏南县委、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屏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屏委〔2011〕127号),设立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屏南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屏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屏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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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及部门来文来电。(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四)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五)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八)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政府工作重点,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九)负责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建德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或参与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情况,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研究。(二)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收集、整理和传送政务信息,起草市政府的日常文电及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稿。(三)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和全市工作大局的需要,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之间的工作。(四)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七)做好市政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代表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八)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和办公室的业务工作。(九)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清理;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做好市政府领导、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十)负责市政府的外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