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

忻州市人民政府为地市级建制政府机构,下设办公厅、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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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为地市级建制政府机构,下设办公厅、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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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民政府
木兰县人民政府

木兰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对全县政府重要决策中的问题进行专题或跟踪调研。(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相关材料准备及有关接待事项的落实(四)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政府系统目标、绩效管理和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五)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县长公开电话来电受理及工作网络的协调管理工作。(六)负责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组织、建设及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反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七)负责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及政府广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十)负责对外接待和友好县市、有关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十一)负责全县旅游开发、编制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县法制工作。(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绥江县人民政府
绥江县人民政府

绥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改制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管理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教育资产和各项教育经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聘用、调配、辞退等工作,办理教育系统调动、奖惩、离退休等呈报审批手续。(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科级学校领导干部的提名和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负责全县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培训和班子考核,负责教育局机关干部的实绩考核和股级干部的任免。(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及美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群团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学会、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九)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十)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研项目,规划、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落实学科教学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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