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

剑阁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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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剑阁县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剑阁县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10.办理广元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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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民政府的职责介绍(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三)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六)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七)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八)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十)负责全县侨务外事综合归口管理和协调处理重要外事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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