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七)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的核发及年度审验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作。(八)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件,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九)围绕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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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的处理,审核、草拟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文稿。(二)组织、安排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动。(三)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军等关系,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向上级报送、提供重要信息,反映重大事情,为领导决策服务。(六)负责市人民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工作,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七)联系各镇(街)党政办公室工作。(八)负责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上级领导和有关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几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九)处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十)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防空工作。(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市的打击走私工作。(十二)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十三)负责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有关工作。(十四)负责市几套班子及直属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工作。(十五)管理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六)负责鹤山剧院和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剑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广元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剑阁县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剑阁县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10.办理广元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