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

木兰县人民政府
木兰县人民政府

木兰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对全县政府重要决策中的问题进行专题或跟踪调研。(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相关材料准备及有关接待事项的落实(四)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政府系统目标、绩效管理和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五)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县长公开电话来电受理及工作网络的协调管理工作。(六)负责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组织、建设及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反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七)负责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及政府广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十)负责对外接待和友好县市、有关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十一)负责全县旅游开发、编制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县法制工作。(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志丹县人民政府
志丹县人民政府

志丹县位于陕西省北部、延安市西北部,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腹地,海拔在1093-1741米之间,年均气温8.4℃,年均降水量471.6毫米,年均无霜期142天。全县辖7镇1街道109个行政村,总土地面积3781平方公里,总人口15.5万。志丹县原名保安县,1936年6月为纪念“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刘志丹将军而更名为志丹县。1936年7月,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奠都志丹,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曾在这里战斗生活了6个多月,作出过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等许多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重大决定,因此被誉为中国革命的“红都”。志丹县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原油储量6亿吨、天然气1500亿立方米,是陕西省油气主产县;志丹是传统农业县份,羊肉、杏仁、荞面、香谷米、黄芥油、糜子黄酒等农特产品颇具盛名,苹果总面积已达到30万亩,被认定为全省优质苹果生产基地县;志丹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猫巷峡谷、子午岭天然次森林等自然景观十分壮美,九吾山道教泥人真身坐化像被誉为“陕西无双、全国罕见”,中央党校旧址、抗日红军大学、永宁山等红色革命印记深刻,保安革命旧址和刘志丹烈士陵园是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现场教学点,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021年,志丹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96.4亿元,增长4.3%;固定资产投资27.9亿元,下降1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7亿元,增长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838元、14288元,分别增长7.3%、10.9%。生产原油455.79万吨,下降3.2%;生产天然气12.19亿方,增长35.7%;县工业园区实现总产值57.4亿元,增长89.8%。

赣县区人民政府
赣县区人民政府

赣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处理来文来电。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按照“反应灵敏,报告迅速,工作细致,注重政策,措施有力,处置得当”的原则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七、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八、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审查、协调、修改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围绕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及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白河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人民政府

白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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